强迫卖淫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5.01.04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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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幅度为:一般情形下,可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强迫卖淫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强迫卖淫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1、强迫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幅度为:一般情形下,可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卖淫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二、卖淫嫖娼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

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

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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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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