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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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夫妻双方中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关于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夫妻双方中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法院确认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双方离婚。所以即使另一方不同意,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和对方解除夫妻关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二、一方想离婚程序怎么走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组织庭前调解,调解如果成功,那么就撤回起诉,但是如果因为撤诉了之后,双方还是没有办法继续生活要离婚的,只能自撤诉之日起六个月之后起诉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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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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