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价格过低,车主的修理费差距应该怎样解决

近期更新2025.01.16 浏览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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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保险公司定损价格过低,车主的修理费差距应该怎样解决?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公司定损价格过低,车主的修理费差距应该怎样解决

方案一、和保险公司协商,找一家保险公司认可的修理厂,修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和部分修理厂之间有一定的默契和协议,他们之间的维修费用比其他修理厂要便宜一些。

方案二、找物价部门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往往要支付一定的评估费用,但这样也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理赔中过低评估车辆损失的不合理现象,第三方机构评估的修理费用多数是一个中位数略偏低的修理费,就是这样吴小姐也能找到一家有资质的修理厂修理。

方案三、因为车价比较贵,车损也比较严重,修理费用较高,可以考虑先交付给修理厂修理,事后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的,可以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修理费用。

保险公司定损价格过低,车主的修理费差距应该怎样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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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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