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20%)
3.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长沙市区为50万元;
2.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80%);
3.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条件: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使用暂行规定》等规定的若干条件,资料齐全。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准许贷款。
(2)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不予贷款及理由。
3、时限:即时
(二)审查(初审、复审)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贷款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各管理部主任审定。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审批)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在借款审批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借款人可贷款金额,告知办理借款面签手续,约定时间办理面签。将应归档的资料复印保留。
(2)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3、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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