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与逃税罪有何不同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在应该缴纳税收的时候不予缴纳或者其他的抵制的行为来达到自己不缴纳税收的行为。逃税罪从本质上说具有“双重违法性”,即同时违反了税收行政法规和刑法法规,因此,从法理上讲,逃税罪的行为人(自然人或单位)必须同时承担“双重责任”,也即必须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就必须同时接受行政处罚和刑罚。逃税罪与抗税罪的不同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1、主体要件不同
抗税罪只能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逃税罪的主体则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
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逃税罪则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犯罪标准不同
抗税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构成,而逃税罪必须是逃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华律网进一步咨询。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