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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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已经是大家很常见的东西了,几乎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买一些保险,那么,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可以给自己一些保障,但是当保险理赔不能得到对方的配合,从而导致自己买保险的目的没有达到,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就由华律网小编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吧。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的话,保存好证据之后,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就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

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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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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