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否具有优先性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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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嘱继承是否有优先性?以下是华律网为你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本网咨询。

遗嘱继承是否有优先性

案例:付某死后遗留4000元钱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付有2个儿子,2个女儿,只有小女儿还在大学读书。儿女们经过协商平均分割遗产。

在外地念书的小女儿得知此事后,返回家中,提出父亲生前留有书面,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主张应得遗产钱款4000元。其他哥、姐认为做父亲的偏心,不公平,应当按照每人份额分割遗产。请问,继承开始后,因立有遗嘱,是先按,还是先按办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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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

上例中,付某生前自愿立下遗嘱,把自己的4000元的存款留给小女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遗嘱先继承,付的小女儿应得到4000元的遗产。对付遗留的其他家庭用品,由2个儿子和2个女儿按份平等继承。付的小女儿按照遗嘱继承4000元遗产后,仍然有权按法定继承其他遗产。所以,有遗嘱的,首先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是先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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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2]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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