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条款可能暗藏的陷阱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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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购房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签订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尤其应该多注意、多留心。当下,不少购房纠纷的发生都是因为购房合同中的一些条款而引起的,这就需要购房者提高警惕。那么,哪些条款应该重点防范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

购房合同条款可能暗藏的陷阱

第一点: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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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明确,不要设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

第三点: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这一点要在合同中体现。

第四点: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

第五点: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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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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