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股在出资是怎么算?
干股在出资中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来计算。干股的持有人实际享有着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纠纷律师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
(1)依法核实受让方是否具备受让方股权的主要资格,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转让的股权是否有质押、冻结等情况;
(2)核实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受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票;
(3)验证高级管理人员在受让股权是否购买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前6个月内,应签署包含禁止或限制股权转让意向的股权转让条款和条件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是否因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限制股权转让。如果出让方部分转让其股权,律师还应注意要求出让方出具未转让的股份是否委托他人行使股东对该股份的权利;
(4)股份受让人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或者法人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律师还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作为批准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必要声明文件之一。
三、干股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干股分红的规定是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干股是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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