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前的准备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9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审理前的准备,从狭义上讲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到开庭审理之前,由案件承办人员依法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审理前的准备有哪些?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审理前的准备有哪些

根据审判实践和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前的准备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分别发送被告和原告。

二、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根据司法解释还应送达举证通知书。

审理前的准备有哪些

三、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主要是指法庭要审查原被告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及有关证据材料。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要的证据要主动收集。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掌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庭审中需要调查、辩论的主要问题,为庭审的组织和指挥做好准备。在实践中,因案件较多,法官往往在开庭前才急忙看一下材料,显得非常仓促,甚至开庭时对当事人的证据的证明目的还不名就理。庭审制度改革后,法庭的主动调查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为了防止因当事人不齐全造成诉讼上的偏差,保证解决争议的全面性和彻底性。促使当事人和解或通过庭前调解解决民事争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良好传统。在实践中也确实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在实行审判人员错案追究制度以后,为避免当事人因不满判决结果而进行上诉,有时甚至是双方上诉,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审判人员也非常愿意通过促成双方和解或通过调解结案。但有时也出现了久调不决影响当事人诉讼时间利益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