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分手后拿亲密照片威胁怎么办
当情侣分手后,一方拿亲密照片威胁另一方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确认对方确实拥有您的私密照片,并了解对方威胁您的目的。证据可能包括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等。如果缺乏直接证据,可以寻找机会,如对方再次联系时进行录音或录像。
警告对方。明确告知对方,持有和威胁传播私密照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此类行为可能受到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寻求帮助。如果对方继续纠缠或骚扰,可以寻求家人、朋友、妇联、村(居)委会的帮助。
法律途径。如果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不良影响,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及赔偿。
申请保护令。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防止对方进一步威胁或骚扰。
报警处理。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您应该报警处理。根据情节的轻重,对方可能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严重情况下可能触犯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分手后被主张分手费不给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首先,恋人分手没有给付分手费的规定,但是是否给分手费,双方可以自主约定,法律上不受限制。
其次,分手给付分手费要根据双方的约定:
1、如果双方分手时对分手费未做约定,现在被对方主张分手费,双方不存在债务关系,所以不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有些人分手后又要求分手费的,即可以拒绝,没有义务给。
2、反之,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分手费,并且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约定属于赠与。但是根据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不给分手费,属于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所以其不给分手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也不能请求给付财产。
不过,不管分手前或是分手后约定了分手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都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实际中,有些恋人分手时约定分手费,并且是受对方威胁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如果发现对方使用暴力威胁给分手费,威胁生命健康权甚至家人安危的,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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