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是否有补偿取决于一些具体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或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列出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各种情形,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情况。然而,该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并且用人单位没有维持或提高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那么被派遣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个经济补偿通常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会被辞退吗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劳动者通常不会被辞退,而是会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有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如果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不同意终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无权终止劳动合同的。此时,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海除外)。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并被认定为9级伤残,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总的来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劳动者通常不会被辞退,而是会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伤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决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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