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的女儿可以代位继承奶奶遗产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例,被收养的子女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
明确规定,自收养关系确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等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关系皆适用亲子关系的规定。
另外,在特定情况下,若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那么其亲生子女的直属晚辈血亲将有资格代表他们进行遗产的代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不赡养老人有权继承遗产吗
未承担起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并不能直接得出其享有法定继承权的结论。
原因主要在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人并非因未实施赡养行为而必然失去继承资格,这并不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种种情况之内。
当子女未能尽到赡养义务且老年父母已无劳动能力或处于生活贫困状态时,他们有权请求孩子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