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当工伤认定书下发之际,倘若工伤职工的伤势经过妥善疗愈并逐渐趋于稳定情况下,便可正式启动伤残鉴定评估程序。
第二点,劳动能力鉴定由作为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直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于收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需在60个自然日内予以详细审查与评估,并最终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鉴定),必须是在治愈出院之后且已获得了工伤认定书方可提出申请。
申请的时间期限亦有明确规定:若工伤认定发生在治愈出院之前,则必须在治愈出院后的一个月以内完成申请;反之,若工伤认定由治愈出院之后才知晓,则申报工作必须在工伤认定通知书印发之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关于工伤出院后进行伤残评定的时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时长也应因实际情况而定。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各类不同情形下的伤残评定时间节点:普遍情况下,当伤势得到稳定控制后(多数在受伤后约三个月),便可进行伤残评定。
若伤情严重,评定期限可适度延迟。
受伤者出院以后,通常在其出院后的3至6个月之间可以进行伤残评定,当然,具体评定时间还需依据受伤者伤情的轻重程度来决定。
在某些特别状况下,比如身体内部植入了内固定装置,那么可能会要求必须先将这些固定装置取出才能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关于意外险的损害评定:假如您已经成功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伤残评定的时间通常应当遵守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即在受保人遭受损伤后的180天之内或者超过180天进行评估鉴定。
最后,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伤害事件,通常在治疗结束后即可进行伤残评定。
至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伤残评定,根据损伤部位及种类的差异,有的伤情,例如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只需在伤势出现后的第三个月进行评定便足以;但对于既涉及损伤,又与功能恢复紧密相连的伤情,如关节骨折、脑挫裂伤等,则通常需要在伤势出现半年以后再予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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