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后给钱了算逃逸吗
根据本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当涉及小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选择自行协商解决交管事宜,这并不属于逃逸之举,而逃逸则是指当事方为躲避应负之法律责任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一)关于“私了”协议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消:事态如的确导致相关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明显存在着不合理之处,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此进行变更或撤销。
(二)私了后再行起诉,法院应该依规公正审理:在实际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导制定的所谓“私了”协议并不具备人民调解之性质,更不是诉讼程序中所涉及的调解,因此它并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
若当事人日后产生反悔并决定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通常都会依照法规公正地予以理赔。
倘若当事人在此之前已经全数履行了私聊协议,那么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便因履约完毕而自然消除,除非有例外情形需要提出,否则人民法院在接手此类案件以后,很可能驳回原告的申诉请求。
(三)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都须依法自觉履行:所有有关赔偿责任的合同均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应当得到制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二、对方肇事逃逸应该索赔多少钱合适
关于肇事逃逸所导致的赔偿事宜,其赔偿预算并不存在确切且固定的参考值,而是要依据具体的事件背景进行精准推断和评估。
赔偿包含的各个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同时还涵盖了由于人身伤害引发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项赔偿,一般而言,会考虑到事故发生地的生活水平、被告的支付能力以及过失程度等多个维度,从而通过合理计算得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区间范围。
普通情况下,此项赔偿的数值在人民币5至10万元之间。
如果此次事故给受害者造成了重伤乃至死亡的后果,或者涉及到了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从事发方责任人来说可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并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也要对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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