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家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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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所有权,且购房所需款项是通过他们共有的财产筹集并付出的,那么由此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产即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这部分财产应当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婚后男方家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1、若被拆迁的房屋系夫妻中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完成拆迁之后所得到的安置房亦应当被视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而非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倘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结婚以后所购得的房产,且购房款项系由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支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安置房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之时被均等地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男方家拆迁房离婚怎么分

二、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怎么办

在离婚之后,若房屋仍以双方名义持有,则可依法进行房产证名称的变更。

在离婚后进行房产过户时,需遵循如下程序及提交相应材料:首先,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书,而对于已经达成诉讼离婚且拥有离婚判决书的人士而言,此处则无需再行公证。

需至交易中心完成房产的转绘工作;第三步,前往房管部门提出减免缴纳契税的申请;第四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支付相关登记费用;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在办理离婚析产过程中,所需携带的主要材料包括: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如需公证,未经过公证者需由夫妻双方向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书(背面须注明财产分配事宜);房产证(如有共有权证,亦需一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

关于离婚后房屋的归属问题,当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分配方式如下:首先,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以下几种情况,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在婚前租赁,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且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况无疑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房,无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视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故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5.在结婚之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且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在此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出资部分可视作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

6.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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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擅长拆迁安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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