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女友出资给我去进棚,现在分手了起诉我怎么办
对于情侣间转账行为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形。
例如,若当事人在恋爱期间的转账行为以缔结美满婚姻作为明确目的,那么这类捐赠便有可能被提起诉讼并予以索回。
若是属于纯粹的赠予性质,则可能难以实现追讨的愿望。
关于起诉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再次,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最后,该纠纷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对此享有管辖权。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领证宫外孕分手可以起诉男方赔偿吗
因未婚妊娠而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之事,乃因人而异。
若女方仅凭未婚先孕一事,便试图向男方索取赔偿款,而非男方对其造成其他实质性伤害或男方实施了其他违法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一旦胎儿降生,身为母亲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尽到孩子的抚养职责。
首先,男女间的情爱,犹如自由萌发的花朵,源于双方自愿且真诚的情感交流。
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强制性的约束力。
在恋爱过程中所遭受的心灵创伤,从客观角度来看,很难判断究竟谁对谁错,亦难以明确区分过错方和受害方。
在法律层面,并无证据表明恋爱失败系由对方的不当行为所导致。
法律并未认可恋爱关系破裂时,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等诉求。
在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并非在受胁迫的情况下进行,都应视为双方自愿、自主的选择,无法给出孰是孰非的评判。
对于已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来说,此类行为并不构成权利受到非法侵犯的事实,因此,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所谓的"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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