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继续履行现有劳动合同时仍可享有单方面解除权,只需提前三十天向雇主呈交书面通知即可实现此要求。
以下列举了十三种特定情境,在这些情境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有权与劳动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以完成某项指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充分坦诚而沟通后达成共同协议;
其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递交明确辞职申请;
第三,对于处在适用期内的劳动者而言,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进行离职操作;
第四,若用人单位没有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或工作环境条件;
第五,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
第六,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
第七,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八,如果用人单位使用欺诈、胁迫或使人处于危险境地等不道德手段,使劳动者在极不愿意的情况下签订或改变劳动合同内容;
第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有意无意地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剥夺了劳动者的应有权利;
第十,假如用人单位不顾法律和行政规定的强制约束,一意孤行;
第十一,用人单位如使用暴力、恐吓或非法禁锢人身自由等极端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
第十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仍强行下达危险指令;
第十三,法律和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情景。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发出后还去上班吗
在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无需再继续履行相关职务及职责,将于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之日自动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何时送达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对于劳动者来说,若希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其仍处在试用期阶段时,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辞职请求,同时进行书面告知;而如果他/她早已跃过这个阶段,那就需要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明确声明自己的意向,从而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在此期间,劳动者还应继续为原雇主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职责,以便于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并且留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替代人选,以填补劳动者离职所留下的职位空缺。
当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解除劳动合同时,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因为这种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失或不良影响,该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对其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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