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车祸赔偿金老婆有份吗
众所周知,车祸导致的赔偿款并不被定义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款项应视为夫妻中的单一方的个人财产。
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两人均已签署同意书或是其中一方在事后表达了统一意见的债务,以及夫妻中某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起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这些都可以被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车祸医药费超出一万部分保险公司会垫付吗
首先,保险公司具有先行支付紧急救治费用的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公司仅针对强制性责任保险理赔数额范围内的款项进行垫付,而对于商业险部分并不涉及。
强制性责任保险中的医疗费用赔偿上限为人民币1万元,因此,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最高额度为1万元整。
若遇伤者伤势严重且预计医疗费用可能远超于此标准,并且投保者负有事故责任时,保险公司将会予以全额垫付人民币1万元;反之若预计医疗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将依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垫付人民币3000至5000元不等。
例如,在机动车与行人间发生意外事件导致行人受伤,尽管机动车并未承担直接责任,但仍需承担不超过事故总额10%的赔偿责任。
根据强制性责任保险的无责赔偿限额规定,保险公司最多只能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垫付款项。
此外,还有如下几种特殊情形下,保险公司也会选择先行垫付相关款项,但后续会向实际肇事方追偿该笔垫款。
这些情形包括:驾驶员无驾驶证、酗酒开车、恶意策划或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汽车处于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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