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当涉足婚姻家庭这一广阔领域之际,有关婚前或婚后购买房屋等相关事宜的法律和政策可谓纷繁复杂,对此,我们特地梳理出以下相关法律条款供您参考借鉴:
首先是关于婚前购房的规则,在双方缔结姻缘之前,任何一方独立购置的房屋,婚后若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话,那么手续应当在首次购房资金支付方名下进行不动产登记。
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未能就此项权利进行协议分配,不适用于执行的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视为产权登记一方所有,而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则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双方共同承担的还款部分,未取得产权的一方仍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在银行申请了贷款,婚后则需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的情况,同样需要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处理。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决,即该不动产将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而尚未偿还的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与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便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但在离婚时,房屋仍然会被视为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仅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自己挣的工资自己出资买了房离婚怎么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一方以其个人财务资源进行购房投资并将此物业登记于己方名下的情况,那么此类房屋便应当被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问题时,此类财产可以免受分割。
相反地,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投入资金购买房地产,但是将该物业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可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予行为,在面临离婚问题时,此类财产便有可能需要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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