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己方全责算工伤么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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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鉴定委员会会将鉴定结果及时告知企业及被鉴定的员工。如果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若对复查结论仍然不满,则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己方全责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负全部责任的意外事件并不属于工伤范畴。

如果在此过程中遭遇了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便可视为工伤。

此外,在因公出差期间,若遭受了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而受伤,同样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构成工伤仍需要经过专业鉴定机构的评估与确认。

关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工伤职工所在单位需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职工也可直接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对于因工伤残的情况,需同时附上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则需提供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对于其他类型的情况,则需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文件等材料上报至劳动鉴定委员会。

第三,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对申请材料及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第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将统一安排鉴定工作,并提前通知企业及相关人员鉴定的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

第五,劳动鉴定委员会将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具备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第六,专家组将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进行定性、定量的诊断,并撰写诊断意见,最后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情况,并发放相应的等级证明书。

第七,职工如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可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如对复查结论仍然不满,则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己方全责算工伤么

二、车祸骨折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关于严重精神损害案件中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可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在普通精神损害案件中,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则可以分为四个层级,包括8000元、6000元、4000元及2000元。

此外,确定精神损失费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加害人过错程度,但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如侵害目的、方式、场所等;

(3)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实际后果;

(4)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5)诉讼地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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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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