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对于受到解雇的孕妇员工而言,她们享有以下权利提出赔偿请求:首先,鉴于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孕妇有权索求相应的赔偿金,这笔赔偿金额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费用;其次,对于因怀孕、生产及哺乳期间无法 正常参与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即所谓的“三期”工资;此外,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应当与正常工资一同发放给孕妇员工;最后,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有资格获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未达到6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孕妇在哺乳期内遭到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每满一年都将有资格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至于其他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孕期辞退赔偿怎么算三期工资
关于被解雇员工的经济补偿准则条款如下:首先,对于劳动期限已达一整年的劳动者,应当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其次,对于劳动期限大于或等于六个月且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应该按照一年时间计算进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最后,对于劳动期限未超过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可依据以下情况终止劳动合同:首先是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具备正式录用资格的劳动者;然后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再者是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劳动者;接着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拒绝改正的劳动者;此外,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在厂里上班右肩膀打关节骨折,现在故去快两个半月了,现在愈合期了,现在是一个康复训练的阶段,手臂现在举起来还没过头部,但是厂里让去上班了,我是该去还是不该去?今天去医院了,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做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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