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租满一年要重新签合同吗
是的,如果租赁合同未得到续期却持续执行,且出租人对此未表示反对或异议,原租赁条款将会仍然有效,直至双方就续约达成共识或租赁期限成为无固定期限。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由于租赁期限变为不确定性,承租方有权选择终止租赁协议,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出租方。
相关流程包括:首先,在每一次续租期限开始前至少一个月,承租人应当主动告知出租人其意愿,从而避免因为出租方的提前行动导致其无法续租成功。
同时,承租人还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其次,当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进行续租且需要重新制定租赁协议的时候,出租方可能会提出每年租金逐步增长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需要仔细了解市场价格波动,尽可能地将租金增长率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以防止未来出租方采取突然的市场变动策略,大幅度提高租金费用。
最后,对于即将期满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如有意愿续租并希望房东调整原有的租赁条件,双方应就此展开协商。
若原租金水平过低,且符合当地政府对房屋租金所做的强制规定,那么出租方可酌情考虑将租金提升至该标准,此外,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或指导的地方,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可以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更合理的房屋所在地租金平均水平,共同商讨并确定新租金。
如原租赁合同租户不同意上述调整,其便失去了优先续租权,此时出租方便可以自由地与其他人协商租赁事宜。
同样地,如果原租赁合同租户同意上述调整,各方应当另立新的租赁协议,明确体现新的租赁条款和设定,将原租赁期限延续至新的约定期间,并按程序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合同可以转让房东不给转可以不交租金吗
倘若租户没有正当之理由,却又未能按时交付或延迟交付租金,那么出租方有权向租户提出在合理期限内交纳相关款项的请求。
然而若出租方已尽其所能,但仍无法令租户积极履行责任,则出租方可考虑向法庭求助,以获取强制执行的权利以便收缴拖欠的租金。
当租户的逾时付款达到一定程度,出租方也可行使撤销合同这一有力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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