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女性员工分娩享有98天产期,产前可额外休15天;
2.倘若生产过程较为复杂(俗称“难产”),休假时间将会额外延长15天;
3.若生育为多胞胎,每增加一名新生儿,产假将相应延长15天;
4.若孕期不足四个月发生流产情况,可享15天产假;
5.若孕期超过四个月发生流产情况,可享42天产假;
6.关于晚育产假的具体天数,请参照各省市的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北京未婚流产可以休流产假吗
女职员在尚未结婚的情形下分娩,此类情况将无法享有休完产后弥补生育损失的假期。
若女职员能够出示有效的医疗证明(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医嘱),证实自己确实需要暂停工作去安心调养身体的话,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视作病假的对待方式。
此问题涉及到结婚证明文件的重要作用。
首先,我们考查的是关于流产假从何时起计的问题。
通常来说,流产假会自女职员向单位提交请假申请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对于那些因怀孕而流产的女职员,她们有权利依据医务部门所开具的证明,得到一段特定的产假时间,具体的时长则需要根据各个单位以及行业的具体规定来加以确定。
例如,如果该单位的女职员在怀孕期间不足四个月,那么她将有资格享受到15至30天的产假;反之,如果她已经超过了四个月的孕期,那么她将有机会享受长达42天的产假。
其次,我们探讨的是当单位拒绝批准流产假时应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女职员需要通过医院证明来申请病假,一般来说,只需前往附近的正规医院即可。
尽管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提出质疑,但是患病的员工同样拥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病情严重程度及医院距离的权利。
如果医生的建议在当事人可以享受的医疗期范围之内,而用人单位却未能批准的,那么该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能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女职员可以申请事假,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予批准,那么该员工可以选择提出辞职(但此时将不会有任何补偿金的发放)。
最后,我们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参考,以确保我们的解释和建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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