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区别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拆迁安置房屋的受偿方为特指的动迁安置居民,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则主要面向那些因经济原因生活困难的家庭公众。
相较之下,拆迁安置房屋的建设用地通常是通过公开招标、拍卖以及挂牌等方式获得,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则是由政府实施行政划拨手段提供。
拆迁安置房屋的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标准售价,而经济适用住房则主要遵循市场调节机制,按市场行情进行定价。
换句话说,拆迁安置房屋并未获取相关税费优惠措施,而经济适用住房则可以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福利。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厂房拆迁怎么申请停电补偿
在税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丧失这一问题中,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
首先,当有关各方针对拆迁赔偿事宜达到共识之后,相应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将会正式终止;其次,当地政府或拆迁方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强制拆除申请,以达到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目的。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