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近期更新2025.01.20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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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父母全额资助购置房产并且只登记在某一方名下时,各方应根据出资比例来确定权属份额;最后,同样的情形,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购置房产,而且又将其登记在夫妇二人名下,除非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各自的股份比例,否则也会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由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地产并不一定就必然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其情形可分以下几点:首先,婚后一方父母乐于为其子女购置房产,该房产仅登记在其子女个人名下的话,应被理解为其父母对其子女的无私赠予,而非夫妻共同拥有之产物;其次,若在同一婚姻关系中,一方父母倾其资产为其子女及新婚配偶两人购买的房产并予以登记,那么此房产理所当然地成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物;再次,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各自的父母均有可能伸出援手,分别投资部分资金用以置办房产。

在此情况下,若是全额付款购置房产且将所有权清晰地记在某一方人士的名下,则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反之,若该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的名下,除非事先有明确约定各占多少比重,否则视为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二、婚后由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若双亲以自身名义为子女购置房产,并公开表示该房产由某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此类情况并不被视为公共财产范围之内。

具体来讲,婚夫妇在缔结婚姻之后,若有父母为子女双方购置房屋提供资金支持的话,其权益按照之前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若双方并未就此做出任何约定或约定不明晰,且双亲已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予其中某一方,并且该房产成功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部分资产便可以认定为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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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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