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

近期更新2022.12.29 浏览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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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有些债务人不但不按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甚至还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自己现有和将有的财产。如果债务人无偿赠与自己的不动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

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

如果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无权处分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对“债务人无偿赠予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吗”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请向华律网专业律师寻求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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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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