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准则如下:
1. 婚姻期间双方父母资助购房,无论登记于何方名下,均以出资额比例分割;
2. 婚前购房婚后还款部分,视为购买者个人资产,不纳入分割范围;
3. 房屋赠与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视作赠与方所有,不可分割;
4.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不在分割范畴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必须分割吗
离婚时,房产并非必然分割。
1、离婚夫妻应处置共有财产,可就此达成分割协议;
2、若协商未果,需诉诸法庭请求裁决,法院将依据财产状况并本着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一方利益之原则给予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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