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在通常情况下,已婚男子在婚前申请抵押购房,并且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向配偶添加其姓名,该房产便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此种情况下,若无特殊的协议规定,那么我们可以默认为这是对配偶的一份赠予。
2、然而,如果夫妻二人并未就房屋的所有权比例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那么该房屋将被普遍地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所有物,双方均享有同等的所有权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婚后并不能自动转化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所谓婚前财产,即是指在婚姻缔结之前,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已经实际取得的财产。
无论是动产抑或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其获取过程合法合规,均应认定为各自单独所有,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在婚后不存在自动转化为夫妻共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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