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审判长及各位法官大人:
在此,本人红作为本案被告,就原告绿所提起的离婚诉讼而作答辩,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原告所提出的离婚要求,本人坚决予以反对并予以否定,并非为其他特殊原因,仅仅因为本人与原告之间有着深厚且牢固的情感纽带,且婚后感情状况良好。
以下,特向法庭陈述关于这一点的具体事实与理由。
首先,我必须强调的是,本人从未有过任何冷漠或拒绝在家中的行为。
相反地,自从我与原告结为夫妇以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总是相依相伴,共同度过了无数个美好的时光。
我始终坚守家庭、致力于家务琐事以及勤勉操持着整个家庭,正是凭借着这些,我被称赞为贤良淑德的好妻子。
其次,原告声称我们双方自从生育了子女之后,我便开始疏远他,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无法认同。
实际上,在家庭中,我始终尽心尽力照顾我们的孩子,全心全意为他们付出。
再次,原告在其诉状中所提出的所谓“共计26800元的夫妻共同负债”,事实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债务。
在此,有必要向法庭声明,这些毫无根据的指控不仅失实,更带有误导性。
事实上,多年来我与原告共同生活,深深明白他并无恶习,品质优良,我坚信即使眼下原告提出离婚,我仍然有力量、信念和方法拯救和感动他,只要留给我们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我们双方的矛盾定能得到妥善化解。
最后,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本人希望原告能够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用,总计高达人民币300000元整。
另外,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我请求法院将其判予我方抚养,抚养费用由原告承担。
综上所述,我在此呼吁审判长及各位法官大人,请认真考虑以上我所陈述的事实与证据,还我清白。
由衷感谢。
此致
敬礼。
答辩人:红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同意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当事人坚决表示反对解除婚姻关系,则其最长可享有六个月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同意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同意离婚,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无限期地拖延离婚程序。
相反,只要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仍然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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