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近期更新2025.01.14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其实,协议离婚不必非得回到户口所在地办。按照我国法律,夫妻俩想离的话,去原来领证的地方或者任一方的老家社区都能搞定。就是说,只要你们商量好要离婚了,证件齐全,那在哪儿办都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夫妇俩可自主决定前往当初缔结婚姻关系之婚姻登记机构或任选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域内的民政部门来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这就意味着,若您与您的伴侣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了共识,且齐备了相应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则您们皆可自由挑选一处符合上述条件的场地来履行相关程序。

值得留意的是,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您需向工作人员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必备材料。

离婚协议书还须明确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的约定,以期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二、离婚协议能否约定违约金

在婚姻关系双方正式签署解除婚约协议的过程中,法律允许双方就逾期履行约定责任所导致的违约金问题进行合理的协定。

具体来说,当事方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当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也可通过协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若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依据违约方及受损方的书面申请,酌情对前者所述违约金金额进行相应的提高和调整。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