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要使婚姻期间签署的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需满足下列诸多要素:首先,协议双方都应当具备实施相应民事活动的法定能力;其次,此份协议必须真实地体现出双方的共识与意愿,并且不得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第三,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地列明各协议方的详细信息,比如各自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通信方式以及联系住址等等;再者,该协议应具体明确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及其使用方式,涵盖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和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同时也需要对债务的处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最后,协议中不得包含任何剥夺或者限制自然人基本人身权益的条款,例如人身自由权、身体权、探望权、继承权等方面。
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严禁出现任何欺诈、威胁等违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我们强烈推荐进行公证程序。
只有在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婚姻期间签署的协议才能够被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协议约定婚前房产产权有用吗
确实如此,婚前房产协议在法律上具有效力,然而其效力并不等同于房产所有权的转移。
不动产权的变动,是通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进行公示来实现的。
换言之,若仅有婚前房产协议的规定,而该房屋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则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针对婚姻前双方协议在离婚时将男方婚前房产归属至某一方的情况,此举实为赠与协议,虽具备有效性,但尚未发生效力。
鉴于房产作为不动产物权,倘若男方欲赠予女方,务必办理变更登记(即过户),否则,男方有权随时撤回赠与。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孩子9岁,我去年因为一些离家现在4个月了,男方来接我几次,我过年跟他要了5万他也给了,后来男方气不过起诉离婚,但是没几天又撤了,还有前几天他说我掉着他又不回家哄钱用,我跟他妈妈婆媳关系也不好,我可以起诉离婚吗?不想跟他过了,男方没有过什么过错,没打骂过我,但是男方有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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