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发生判几年

近期更新2025.01.29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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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周岁以下儿童无论意愿如何,均构成强奸犯罪。对于已满十四至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女,若承担监护、领养、照料、教导、医疗等特定职责者与其发生性行为,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未成年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发生判几年

十四周岁以下儿童无论意愿如何,均构成强奸犯罪。

对于已满十四至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女,若承担监护、领养、照料、教导、医疗等特定职责者与其发生性行为,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成年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发生判几年

二、与17周岁未成年女生发关系判几年

与年满17岁者自愿性行为无罪责;然而若与未满14岁者进行性行为,纵然对方同意,男方亦须负刑责。

17岁者享有成人之权,其中包括性权——性权自主。

与17岁以上女性自愿性行为,并不属违法范畴。

而与未满14岁者有性行径,不论其意愿如何,男方皆需承受刑事指控。

三、与未成年17岁关系法律怎么判

关于17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性接触是否构成法律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若所有参与者均年满17周岁,且性接触完全出于双方自愿,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亦非犯罪行为;其次,若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行为,则此事件可能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强奸罪

当涉及到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无论其是否同意,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性接触,就会被视为强奸罪行。

对于强奸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14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其次,犯罪者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再次,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自主权这一绝对不可侵犯的权益;最后,在客观层面上,犯罪行为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得受害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从而趁机实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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