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罪以后再判刑算累犯吗
所谓累犯,系指因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之人,待其服满刑期或获得特赦之后的五年之内,再度明知故犯地涉嫌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同等处罚的罪行的罪犯。
然而针对未成年犯罪,我国《刑法》亦作了特别规定。
若未成年人在达到成人年龄后再犯新罪,而前次犯罪发生于其未成年阶段,则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累犯。
因为累犯的认定标准明确规定,前后两次犯罪均须由成年人实施,并且需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跨度内进行。
若未成年人在达到成年年龄后的法定期间内再次触犯法律,尽管此种情形不构成累犯,但仍将依据其罪行的性质及严重程度接受相应的法律惩处。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未成年量刑多久可以判
关于未成年犯所适用的量刑标准,并无异于成年罪犯的特别法规予以区别对待。
为了适应未成年罪犯的身心发展特点及特殊需要,法律明确规定针对此类罪犯应当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理,包括减轻刑罚、适用缓刑甚至减轻处罚等方式,使其能够得到更充分的改造机会。
法律还规定了在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实行缓刑的前提条件。
通常而言,缓期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未成年罪犯因情节严重而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极低。
在处理未成年罪犯时,我们应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适度地减少对未成年罪犯的刑罚措施。
一般而言,未成年罪犯的量刑时间将依据其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犯罪金额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但通常情况下,未成年罪犯的刑期相较于成年罪犯可能会有所减轻,但这仍需视具体案情而定。
同时,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嫌疑人和被告,他们有权依法申请缓刑或减刑等措施,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未成年犯罪会判无期徒刑吗
说到青少年犯罪,咱们处理的时候可不能够只看个案或者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我们应该遵循“教育、感化、挽救”这三大原则,同时也要根据他们的年纪和心理特点来进行处理。
尤其是那些还没满18岁的孩子们,如果要判他们无期徒刑的话,那可得特别小心谨慎才行。
虽然从理论上讲,青少年犯罪也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但是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到这些孩子的年纪、心智发育程度、犯罪情节以及他们是否真心悔过等等因素,然后再做出判决。
一般来说,只有在那种非常严重的犯罪情况下,比如谋杀、故意伤害这样的大案子,而且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同时又没有任何悔改之意的情况下,青少年罪犯才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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