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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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犯了开设赌场罪,那么判刑是不轻的。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行为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就可以构成此罪。同时,在主观方面是要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是既遂并不要求必须要有营利。这些都是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提供赌场之后,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取渔利的,不影响本罪成立。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收入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也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所以,刑法赌博罪之外单设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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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区别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

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的内容,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如果您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而吃官司的话,建议通过华律网网站聘请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辩护,争取最大的权益。

通过上文的阅读相信大家都明白,国家对这一罪名的判刑和要求都很高,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和国家机关人员。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如果您现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大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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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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