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未支付补偿款怎么办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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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政府未及时足额给予土地补偿款的情况,被征用土地之主或实际使用人可参照以下方式维权:对话磋商:首先与征管机构联系,了解补偿款未到位的缘由,并力求解决。书面催告:若沟通无果,可嘱请律师发函,明确期限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征收未支付补偿款怎么办

在土地征收遭遇政府拖欠补偿款时,相关主体可依次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积极沟通,与征收机构交换意见,探究补偿款未及时到位之因;第二步,书面催告,如协商无果,可委托律师发函,严格限定收款期限;第三步,寻求上级行政复议确认征收及补偿行为合法性;最后,若上述路径皆无法解决问题,则可诉诸司法程序,请求法院判定征收机关支付补偿款。

若法院已判令征收机关支付补偿款,而对方仍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征收未支付补偿款怎么办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收嘛,就是咱们国家为了搞建设或者公共利益,经过规定的流程,把原本属于农村集体的地收归国有。

这个过程要合法合规,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地方政府就会把征收方案批下来,然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或县政府发布公告并且负责执行。

所以啊,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的就是这些地方政府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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