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观要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2、客观要件
管理他人事务管理行为的范围。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无因管理来说的话,一般是属于事实行为的一种,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然后积极的为他人进行服务,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的义务要求对方这样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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