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服如何上诉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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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且需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转交上诉状及相应的副本。在上诉过程中,还需根据对方当事人或其代表的人数提交对应数量的副本。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具有上诉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离婚不服如何上诉

若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仍有异议,您有权于首份判决书送达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具体操作方式为,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并经由原审判法院协助递交,同时应根据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数量提供相应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无权再次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不服如何上诉

二、离婚一定要先起诉离婚

离婚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男女双方经过充分磋商和友好沟通,达成共识,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协议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2)若未能通过协议解决纠纷,则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首先由原告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书、起诉书及相应的诉讼费用等;

②在法院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将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③在法院立案之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工作,以期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若调解失败,则进入审判程序,由法官组织开庭审理,并根据事实与证据做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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