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男朋友分手,但是他不走在我家怎么办
在我们家,有个家伙赖着不肯走了,这其实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啊!他这种行为叫做“侵入公民住宅”,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那他就得接受治安行政处罚呢!这时候你可以选择报警哦,让警察来调查处理这件事情。
或者说,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租的,那这个家伙肯定是无权住在这里!而且,他要是不愿意搬出去,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你权益了呀!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告他强行霸占你的房子,还要让他赔偿你这段时间所付的租金和利息呢!同时,你也可以提出让他向你道歉,并且停止对你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他给我买了衣服和手机,现在我们分手了,他想回去我能不给吗
情侣恋爱时经常互赠礼品,比如贵重礼物或者具有特别意义的东西。
那么分手后这些东西能不能要回去呢?答案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纪念性的东西,多数情况下应该还回去,毕竟它们有情感寄托。
就像男孩子送给女孩子家里祖传的宝贝,分手了以后,女孩子理应归还这个本来属于男方家人准备给媳妇儿的东西;如果女孩子不肯返还,告到法院还是得还,就算是赠送,可接受礼物的人只是男朋友,分手就等于不接受赠品了。
普通的东西和贵重物品,比如价值较高的东西,女朋友要是分手后不打算还给男朋友,那男方也没办法拿回来,这是因为财产权已经发生变化,受到了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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