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儿媳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儿媳在法律上并不被赋予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赡养父母属于子女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而并未明文规定儿媳在这方面的职责,因此,未能积极履行赡养公婆的义务,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中亦有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倘若丧偶儿媳能够充分尽到主要赡养公婆的责任,将视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公婆的遗产。
具体而言:
1. 成年子女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此处所述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层面和经济层面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切实履行对老年人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等多重义务,同时关注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2. 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划分为两大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涵盖了父母与其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3. 赡养人的范畴仅限于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具备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不包含儿媳、女婿。
我国法律制度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
赡养的含义是指提供生活所需,尤其是子女对父母在物质层面和生活层面的援助。
由于媳妇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她对公婆也无需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孙子孙女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通常来说,孙辈并无赡养长辈之责,这是因为赡养责任应由成年子女承担,而非孙辈之责。
然而,若孙辈具备经济实力,且父兄已逝世或无法履行赡养职责时,则他们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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