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几次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严格要求进行审判。
一般来说,针对单个案件的首次审判过程中,仅需开展一次庭审便可做出最终决定。
由于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各异,因此庭审时间或天数也相应有所差异。
当在首场庭审期间出现必须暂时停止审理的情况时,关于同一案件的后续程序可能进行第二次开庭。
法律在此类事件上并未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应进行多少次庭审,法院完全有权依据案件的审理需求,考虑是否进行多次庭审。
法律仅对审理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否单独提起
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审判终结后,受害人完全有权利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在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如不幸发生以下状况,受害者同样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者因加害方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物质损失;若受害者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家属则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