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分级由谁认定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步骤详解:
首先,当您想让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时,建议您先递交一份书面申请。
这个申请可以直接送到卫生监督所的医疗机构监督科。
在申请书中,请务必详细描述您自己的个人信息、相关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您希望得到解决的具体要求和理由等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了损害,那么从您得知或者应该得知这一消息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一年之内,您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
再者,如果医疗事故争议已经发生了,并且您希望卫生行政部门能够介入处理,那么您需要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接下来,卫生行政部门会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的10天内进行审核,看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例的规定。
如果符合的话,他们就会接受申请;但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他们也会在做出受理决定之后的5天内把相关材料转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然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反之,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例的规定,他们则不会接受申请,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原因。
最后,如果您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果有异议,想要申请再次鉴定,那么卫生行政部门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的1到7天内,把相关材料转交给省级医学会,由他们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个环节呢,就是我们要拿到患者的一些身份证明,以及与其亲友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了。
这可得记得带上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说患者不幸离世或者不能够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你就得再加上一份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比如说配偶啦,父母啦,孩子啦,兄弟姐妹们等等)的身份证以及他们的户口本的复印件才行!
然后呢,我们要准备的下一份材料就是患者的患病历史记录的复印件啦。
这个里面包括了患者在医院就诊时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也就是入院记录啦),体温单,医生给患者开的处方单,各种化验单(也就是检验报告啦),还有医学影像检查的资料,特殊检查的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以及麻醉的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出院(或者是死亡)的小结等等这些东西。
接下来呢,我们需要患者或者是其家属提供一份关于他们因为照顾病人而耽误工作的证明。
这份证明可以是工资单,也可以是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话,那就请社区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来开具一份无业证明吧。
紧接着呢,我们还要准备好相关的费用单据和清单。
这里面包括了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等等。
如果患者有伤残情况的话,那就得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果患者已经去世的话,那就得提供丧葬费单据。
无论是伤残还是死亡,都应该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并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无业证明。
最后呢,我们可能还会用到一些其他的材料,比如有关专家的意见啊,证人的证言啊,鉴定的结论啊,医学文献资料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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