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在遭受医疗事故之时,医患双方应通过积极的协商、公正的调解以及合理的诉讼程序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作为责任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如若未能尽到法定职责,则将被卫生行政部门勒令整改。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等严厉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何时能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大家注意了哈,按照咱们国家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边儿说的:只要你觉得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就赶紧从收到首次鉴定的结果那天开始算,给自己预留出15天的时间去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那儿提出再次鉴定的请求。
这就是说啊,你得在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之后的短短1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申请才行。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我们现在国内的医疗纠纷鉴定其实是分为两种形式的,一种是由医学会来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种则是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来组织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自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颁布并开始实施以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对医疗机构以及他们的医务人员在出现医疗事故以后进行行政处理。
但是,如果在民事赔偿方面,就算已经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了,无论是患者还是医院哪一方对这个鉴定结果有异议,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
所以说啊,在决定是否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件事情上,大家可得三思而后行。
三、术后大出血是属于医疗事故吗
其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手术后出现出血的现象可能属于手术的一种常见并发症,这可不算是医院的错~但是如果医院在给病人做手术时犯了错误,导致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状况,那他们就得负起这个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医院需要赔偿病人或其家人因为这次事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所有赔偿项目都确定好之后,会一次性付清的。
至于行政责任方面,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节来决定是否对医院进行处罚。
比如,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医院可能会被要求暂停营业,甚至有可能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最后,如果医院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罪,那么相关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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