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滑倒摔伤怎么判
要判断在上班路上滑倒受伤算不算工伤,这得看很多因素,比如责任归属、法律规定还有保险条款等等。
如果员工是自己在上班路上面部朝下的摔倒受伤,比如说没有穿合适的防滑鞋或者没看清路面状况这种,那可能就得员工自己背锅。
但是如果是因为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够安全或者存在安全问题才让人滑倒受伤的,像是地太光滑、光线不好之类的,那么公司也不能完全甩锅!从法律上来看呢,如果员工是在上下班的时候遭遇了意外,根据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可能就能被认定成工伤,只要条件符合:就是发生意外的时间和路径特别正常,而且不是故意去犯法造成的。
被认定成工伤以后,员工就能够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当然,如果员工自己买了商业保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的话,那在发生滑倒受伤这样的事情后,根据保险条款就可以向保险公司争取理赔款。
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的原因、受伤的程度等因素做个判定再给钱。
最后的判决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加上各种各样的法律规则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做参考。
所以在遇到这种事儿的时候,还是赶紧找证据吧,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保险公司的意见,然后依法依规、按章办事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意外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怎么样
意外伤害治疗阶段被归为病假期,在此期间,员工所享有的病假工资应遵照雇佣合同中的相应规定执行,且实际发放的金额可以略微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但必须保证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百分之八十。
另外,如果该阶段被认定为停工留薪期,那么在此期间,员工应按照工伤发生之前的工资标准领取薪酬,具体数额由雇主按照月份进行支付。
对于因为工作受伤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员工而言,其在停工留薪期内所保留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有所改变,均由其所在的企业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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