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与______于_____年登记结婚,初婚/再婚,现有/无子女(是否抱养),子女现状?(夭折及残疾须写明情况),是/否准许怀孕,属于第?胎指标,该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_日(1年即可)。(此证明仅适用于一胎,二胎必须持有准生证)
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号码:____经手人: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区/办事处/乡级/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