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选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18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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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件大事儿,选房也不单单是看房那么简单,关于它的来龙去脉,细枝末节我们都要了解清楚,否则会给未来留下隐患。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你整理了6大挑选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买房前,必须确认卖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作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必须审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尽量查明卖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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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房时,必须查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在不同土地权属性质前提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会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加交易成本。所以购买二手房时还必须弄清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3.如果房屋属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须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按照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应查清该房屋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必须要求其同意出售房屋,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要求另一方书面确定同意出售。

4.在购买在租房屋时,应确认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在购买那些在租的“二手房”时,买房人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的话,应落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认可。

5.所购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财产保全、查封,没有设定抵押权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交易过户的。同时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按照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应审查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

6.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应符合转让的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国土房产部门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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