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21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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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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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地区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二)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三)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四)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五)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六)全部覆盖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七)免费原则: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居民需要做什么?

协助权属调查。在现场权属调查过程中,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家中有人,能够提供确认户主或土地权利人身份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批准使用或批准建设等相关材料。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本着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参与协调解决。

配合指界签章。能够协助指认自己的界址范围,在四邻指界盖章时能够配合四邻指界盖章。

积极申请登记。能够按照土地登记通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要件提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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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擅长土地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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