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同意是否可以更改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具备可变更性。
第一种情况,当雇主与员工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时,劳动合同即可予以变更。
若雇主未经允许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第二种情况,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第三种情况,若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点:首先,协商解决,即合同双方在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互相协商来化解矛盾,这无疑是最理想的解决途径。
调解解决,若双方无法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则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向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庭等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再次,仲裁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果,又不愿接受调解,则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最后,诉讼解决,若合同中并未设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离职了不给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
如果您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仍然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身所应得的工资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恶意拖欠,那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责成该用人单位尽快补发相应款项。
同样,即使是在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中,尽管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
(一)克扣或者无正当理由地长期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得的工资报酬;
(三)以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对于那些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凭证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相关记录、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2.考勤记录;
3.劳动者亲自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等。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金可见吗
1、需明确的是,仅当劳动者违背了其在服务期内的约定,或是违反了保密协议之时,方才有可能涉及到违约金之问题;除此之外,任何情形都不应设定违约金。
对于那些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条件,即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超过了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那么这样的规定也是无效的。
2、对于那些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还需要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则必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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