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配偶履行扶养义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确实可以起诉配偶履行扶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病、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无法自食其力,需要另一方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那么在对方不履行这一扶养义务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此外,《民法典》的相关解释也支持这一点,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这同样适用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即便是在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的情况下,仍应互相承担扶养义务,当一方的个人财产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时,仍然有权要求对方给付生活费。
因此,根据我搜索到的资料,可以明确地回答,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是可以起诉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的。
这一点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都得到了明确的支持和确认。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