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
成本;②支付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短期投资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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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1.2021年7月入伙一加奶茶店;2.出资10万元,占比30%3.2022年3月奶茶店关门,清算4.入伙后奶茶店亏损3.7万,入伙前亏损9.1万,累计亏损12.8万。问题:1. 入伙之前的9.1万是否需要承担30%的连带责任?2. 入伙的10万元是否可以按30%份额做亏损(10-12.8*0.3)之后,其余部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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